工具的计算方式
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28日
本页面为译文,未经医生审核。阅读英文原文。
本站的计算器移植自 Aurora 应用使用的函数(AuroraCore 中的 MOHCalculator 和 MIDASScorer)。两者共用一套测试用例,因此相同的数字在本站和应用中得出相同的结果。
用药天数计数器
统计内容
- 计算天数,而不是剂数。同一天多次服用同一药物计为一天。
- 仅统计急性期(按需使用)药物。每天服用的预防性药物不计入。
- 过去 30 天。应用使用截至今天的滚动窗口。
限值
| 药物类型 | 每月天数 |
|---|---|
| 曲普坦类药物 | 10 |
| 非甾体抗炎药和阿司匹林 | 15 |
| 对乙酰氨基酚(扑热息痛) | 15 |
| 复方镇痛药 | 10 |
| 阿片类药物 | 10 |
| 麦角胺类药物 | 10 |
限值依据 ICHD-3 第 8.2 节“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”。吉泮类药物(瑞美吉泮、乌布吉泮、扎维吉泮)和拉米地坦不计入限值,因为 ICHD-3(2018)未列出这些药物;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使用频率都是安全的。美国头痛学会 2021 年的一份共识声明认为,频繁使用瑞美吉泮或乌布吉泮似乎不会导致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;该声明未涵盖扎维吉泮,并指出拉米地坦可能存在过度使用。拉米地坦的美国处方信息包含有关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的警告。计数器会就此显示一条说明。
分段
| 占限值比例 | 结果 |
|---|---|
| 低于 60% | 低于每月限值 |
| 60% 至低于 80% | 接近限值 |
| 80% 至低于 100% | 即将达到限值 |
| 100% 及以上 | 达到或超过限值 |
使用一种以上类型的药物
ICHD-3 第 8.2.6 节涵盖多种类型药物过度使用、但没有一种超过各自限值的情况。此时,计数器使用服用任一计入限值药物的天数。同一天使用两种类型只计一次。
- 仅当使用了两种或以上计入限值的类型,且没有任何一种超过各自限值时,才适用此规则。
- 对乙酰氨基酚和非甾体抗炎药(包括阿司匹林)合计:15 天。ICHD-3 第 8.2.3 节将所有非阿片类镇痛药视为一类,并将其天数累计后对照 15 天限值。
- 包含其他类型的任何组合:10 天,依据 ICHD-3 第 8.2.6 节。
结果不代表什么
ICHD-3 的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标准要求,在原有头痛疾病的患者中,过度使用持续超过三个月,且每月头痛 15 天及以上。一个月达到或超过限值,是与医生讨论这一统计结果的理由,而不是诊断。在应用中,“meets criteria”(符合标准)标签要求连续四次月度检查达到或超过限值,且当前窗口内头痛 15 天及以上。
MIDAS 计算器
- 五个问题,每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过去 3 个月中的天数。
- 得分 = 五个答案之和。
- I 级:0–5,II 级:6–10,III 级:11–20,IV 级:21 及以上。
- 另外两个问题(头痛天数和平均疼痛程度)会被记录,但不计分。
- 问题 1 和 2 的天数合计不能超过 90,问题 3 和 4 也是如此,因为每对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不包括第一个问题的天数。因此,得分范围为 0 至 270。
参考来源
- ICHD-3, 8.2 Medication-overuse headache
- ICHD-3, 8.2.3 Non-opioid analgesic-overuse headache
- ICHD-3, 8.2.6 Multiple drug classes not individually overused
- MDedge: Updated consensus statement assesses new migraine treatments (American Headache Society, 2021)
- Reyvow (lasmiditan) prescribing information, section 5.4
- Lilly Medical: Migraine clinical assessment scales (MIDAS wording and scoring)